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
编号:2026029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99贵宾会官网 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陈春玉0759-6681383
登记机构:99贵宾会官网 自然资源局
2026年4月8日